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更好维护消费者选择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中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知》,要求厂商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础功能软件外的所有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基础功能软件仅限于“操作系统基础组件:系统设置、文件管理”和“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视频录制”,最多可将一个预置的具有相同基础功能的应用软件设置为不可卸载。

  用过智能手机的人都有一个感受,很多智能手机预装了太多的软件,而且大部分都无法卸载,不仅占用大量内存,还可能会拖慢手机运行速度。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知名品牌的智能手机预装了40多个软件,且大部分无法卸载。工信部、国家网信办此次发布《通知》,明确除基本功能外的预装软件均可卸载,顺应了消费者的呼声,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

  在智能手机时代,软件是手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过多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侵犯。从法律角度讲,预装不可卸载软件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可卸载的软件会造成内存萎缩、运行变慢、身体发热等问题。有的软件还强行推送广告获取个人信息,甚至有的山寨手机预装吸话费、耗流量、植入病毒、发送诈骗短信的流氓软件,远远超出正常业务范围。

  许多人购买智能手机的主要目的是除了电话和短信功能外,使用软件享受“互联网+”的便利。但是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不需要某个功能或软件的消费者,有权卸载该软件,选择自己更喜欢、使用更方便的软件。但是由于内存的限制,下载功能重复的软件显然不是最好的选择。消费者想要使用更好的软件,就要承担内存消耗和操作不佳的风险,甚至还要承担损害手机性能和影响售后服务的更高风险。总之,除非基本功能受到影响,否则预装不可卸载软件就是变相的“买卖”和捆绑销售。

  此外,预装大量不可卸载软件也涉嫌欺诈消费者。很多手机厂商在推广营销时只强调运行内存、机身内存等强大功能,对占用内存的不可卸载预装软件只字不提。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大多来自像素、运行内存和机身内存,很少有人以预装软件的多少作为选购的参考。

  手机的设计构造权属于厂商,但购买后怎么用,用什么软件,是消费者的自由。我的手机是我的决定,厂商没有理由预装不可卸载的软件干扰消费者。此前,无论消费者如何回应,一些厂商对消费者的权利和呼声置若罔闻,导致过多的不可卸载软件已经成为影响人们正常使用智能手机的毒瘤。

  工信部和国家网信办发布的通知具有“强制性标准”的功能,手机厂商必须遵守。此次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定义了基础功能软件,最多可以将一个实现相同基础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设置为不可卸载。这样,一部智能手机上最多只能预装10个不可卸载的软件。期待这一新规得到严格执行,违规者受到严惩,进而让手机中不可卸载的软件成为过去,让消费者真正成为手机的操控者,享有充分的选择自由。

摘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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